梁旋应邀出席2021年广西海商海事学术年会 并发表重要讲话
(文/张洋)2021年10月30日,由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主办,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北海仲裁委员会及广西志飞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在南宁圆满落幕。
来自全区各地的法院、检察院、仲裁委、海事局的专家、学者,律所、广西海商海事法学会会员及部分师生代表等一百多人参加本次学术年会。其中重要邀请嘉宾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黄光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韦杰,广西警察学院副校长刘建昌,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威,北海仲裁委主任钟宏同志,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学研究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梁旋。
此次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新形势下中国海商海事法治建设的发展”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作为重要嘉宾,著名法学研究专家梁旋以“从发展的视角看待《海商法》的修改”为题进行了发言,引领了法学研究,推进了海商法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广西海商海事法律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在主题发言中,梁旋谈到,“基于促进我国航运经济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初心,同时结合我国航运经济和民商事法律体系发展的客观实际,首先要客观认识《海商法》的时代价值和时代特点。”她指出,《海商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航运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整体航运经济由海上航运经济和内河航运经济两个部分组成,但是,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整体航运经济在规模上非常弱小,而《海商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促进对外交流和我国海上航运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完善的法治环境,不仅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同时亦保证海上航运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得以有序发展。紧接着,梁旋提出:针对《海商法》的修改,我们应该从发展的视角去看待。一方面,要全面认识我国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客观认识《海商法》在规范我国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而理性看待《海商法》的修改。梁旋认为,对《海商法》进行修改,已是我国航运经济不断发展的迫切需求。但是,如何使修改后的《海商法》能够与我国航运经济发展的规模以及法律需求相适应,充分展现我国的国际话语权呢?对此,梁旋表示:面对严峻的挑战,作为学者、专家、法律的研究者,应该拿出足够的勇气和胆识,发扬不破不立的精神,直面《海商法》的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制订出一部与我国整体航运经济相适应、与我国航运经济国际地位相适应,并能充分彰显我国人民意志的新的《海商法》!